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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主流爱情小说

来源:loveyd.net 作者: 时间:2008-03-21 点击:

(一)

    我叫小漠,漠然的漠,冷漠的漠。起名字时并没有这个意思,然而久了,人也真的跟名字一样了。宿命,我信。

    篮球是我的最爱,是我生活的一部分,但不是全部。我不会为它痴为它狂,不会像那些fans一样为了一场比赛而付出昂贵的代价,在我看来那只是一种形式,一种外在的表现。我更只会在心理喜欢,一种别无所求的喜欢或者是一种爱,l love this game!

    篮球场上,我记不得场外还有其他人,记得的只有篮球,队友及对手。我不会为了要出风头而强出风头。该传球时,我不会为了增加自己的进球而不与队友配合;该投球时,更不会怕自己投不进而错失良机,脑子里大局往往比个人站的更高。球场上除了裁判的哨声,我讨厌任何人的打扰,讨厌他们把我从我的篮球梦中强拉回现实,那对我真的很残忍。

    音乐在我的生活中也占者举足轻重的地位。像篮球一样,是一种从心理深处的喜欢。无聊时,心烦时,插上耳机,开起cd,听歌里的故事,听歌里的心情,听歌里简简单单的爱。渐渐的也就溶进了血液里,流淌在了身体里,新鲜的代谢出陈旧的忧愁。

    春天的阳光很温润的,照在脸上,如同心爱的女孩轻轻的抚摩。然而那只是一种美好的想象和良好的愿望。因为喜欢的女孩始终把我当作哥哥,也说不清这是一种欢喜,还是一种悲哀,只是一种微妙的感觉,很柔和,很美,使我不忍破坏,无论是进是退或是拐弯,我都不愿意,只希望就这样定格到永远。

    当然现实归现实,想象归想象。

    我喜欢打球时,心爱的女孩安静的看球;打完后,微笑的递给我水和毛巾,柔和的目光舒展着我的身心,然后一同离开;过后平静的听她激情的演说,或生气或狂喜;我也喜欢新鲜的唱给她我新学的歌,然后听她撇着嘴说:“难听的要死!”或者瞪着明亮眼睛说:“完了?这是你唱的?”;我还喜欢在天冷时,把她冰凉的手塞进口袋,装出不耐烦的叹息:“哎,今天的能量又要外流了!”我更喜欢她静静的靠在我的胸前,安静的不说话……

    我就喜欢这样简简单单的生活:平淡的上完学,找份平淡的工作,平淡的谈一次平淡恋爱,然后平淡的结婚,平淡的握着自己的小幸福,那我就很高兴了。

    于是我在自己的钱匣子里放了张便条:

    简单生活,简单爱。

    ——小漠

 

    (二)

    我叫小繁,繁杂的繁,繁忙的繁。也许名字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的性格,他们说女孩子好象就应该生活在宁静中,像在温室中,安静的像朵花。而我的生活却像我的名字一样,繁杂,因为总在繁忙中。他们说是名字的错,我嘿嘿一笑并不辩解,至少我喜欢。

    喜欢让自己生活在繁忙中,繁忙会让我变的不再空虚。其实有时候空虚真的像生长在心理的藤蔓,只要有适宜的环境,它就会疯狂的生长,长到你无法呼吸为止。我怕空虚,怕无事可做,怕无事可做时脑子里的空白,怕空白脑子里神经的胡乱游荡,像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中飘忽的幽灵,像雪白的骷髅双眼里森出的殷红血……我怕,很怕很怕,怕的我不得不用忙碌来麻木自己。

    我喜欢热闹的party,喜欢结交新朋友,于是我掏前加入一个她们认为是骗人的组织,成为她们的会员。舍友说我疯了,但只有我自己知道,我正是为了避免自己疯掉才加入的;我喜欢阳光,喜欢运动,所以我会约几个好友一起打球,羽毛球,篮球,乒乓球,总是要让自己出一身臭汗才了事,然后痛痛快快的洗个热水澡;我喜欢繁华大街上那些精致的手艺人,喜欢他们摆弄人家的指甲,摆弄人家的头发,摆弄人家的脸;喜欢花店里各种能以假乱真的假花,也喜欢那些能挤出甜美的真花,更喜欢那些做花人的手,最喜欢的还是自己贪婪的眼睛和让他们讨厌的模仿力。

    我总把自己的生活安排的满满的,像要溢出来了,这会使我充实,当然也会使我疲惫。

    我喜欢在哭泣时,眼泪被心爱的男孩忧伤的摸去;喜欢伤心失望时,他宽厚的肩膀给我安慰;喜欢在我遇到烦恼时,他帮我分析,帮我解决,或者只是默默的看着我,陪着我;喜欢失眠时他陪我聊天,或打电话或发短信;喜欢高兴时,他听我手舞足蹈的乱讲;喜欢下雪的冬天我们用热滕滕的红薯暖手:我用手包着红薯,他包着我的手;喜欢一睁眼就想到他,更喜欢听他说,昨晚我梦见咱俩去了**玩了……

    总之我喜欢繁杂的生活,不乏色彩,也更激情,更灵动;还喜欢平淡的爱情:平淡的爱着我爱的人,平淡的被我爱的人爱着……

    于是我在我的钱匣子里放了张便条:

    繁杂生活,简单爱。

    ——小繁


    (四)

    为了追上掉了钱包的小繁,我没看见迎面开来的汽车……然后我没了知觉,再然后我就发现自己的身体很轻,很飘忽,很透明,我可以站在人流中不动,而不被他们撞到。我知道,我死了。

    没有太大的痛苦与悲哀,只是有点失落。因为之前我似乎刚刚找到我想要的东西,还没来得及抓住,却又失去了……

    她叫小繁,钱包里的便条上是这样写的,跟我的很相似,却有不同。第一眼看到时,我吃惊,但更多的是喜欢,还有一种找到家的感觉,于是我惊喜,捏着便条兴奋的追赶我的幸福,然而……

    也许这就是宿命吧!但我还是很高兴,毕竟我还是让我遇到了,这就足够了。

    飘忽的身体落在了一个老婆婆面前,她递给我一碗汤,说:喝吧,每个人都要喝的。于是我喝了一大口,在她不注意时吐掉了一小口。因为我还要记得那个便条和那个写便条的女孩……

    (五)

    他们就像两条平行线,因为错误而交错,只在一瞬间,却改变了所有。

    (六)

    上帝在头顶偷偷的笑,因为那个错误是他开的个玩笑。